招 标 编 号:MJ2008201号
加 入 日 期:****.**.**
截 止 日 期:****.**.**
招 标 代 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受*******************的委托,对快安大道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 招标编号:**********
*. 工程名称:快安大道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南起江滨大道,北至福马路,全长****米,道路宽**米
*. 工程控制价:********元
*.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安排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范围:改性沥青路面、交通设施、排水、电力、路灯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二、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 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元);
*. 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
*.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和摊铺设备必须是投标人自有的或已租赁并??***区内;
*. 至少完成过一项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四、购买招标文件
*. 时间:****年*月**日~*月**日(双休日除外)上午*:**~**:**,下午*:**~*:**
*. 地点:***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一层)
*. 要求: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的投标人,请派人到上述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售价人民币***元,施工图纸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并索取收款凭证,投标人凭收款凭证参加投标。投标人购买资料采取不记名方式,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任何凭证,也无须签字登记。
招 标 人:*******************
地 址:******青洲路*号
联 系 人:柯志中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杨**路***号宏杨***#楼**层
邮 编:******
联 系 人:余明初、邹剑峰
传 真:****-********
联系电话:****-********、********转***、***